海丰县宣判2025年重大恶性强奸案 主犯获刑十五年
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 林晓峰
2025年3月18日,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恶性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化名)因以暴力胁迫手段多次性侵未成年女性,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据检察机关指控,2023年6月至2024年9月期间,陈某通过社交软件诱骗三名16至17岁女生至县城某废弃工厂,实施性侵并拍摄不雅视频威胁。案件因一名受害者亲属报警而案发,警方在陈某手机内发现大量犯罪证据。庭审中,陈某辩称“受害者自愿”,但法院结合生物检材、聊天记录及目击者证词认定其犯罪事实成立。
本案审理期间,海丰县妇联联合教育局启动“护蕾专项行动”,在全县中小学开展防性侵普法讲座。主审法官王建军在宣判时强调:“此类犯罪严重挑战社会道德底线,必须从严惩处。”
专家呼吁加强网络监管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教授李向洋指出,近年类似案件多源于网络交友漏洞,建议平台完善实名审核机制,家长也需关注青少年社交动态。截至发稿,涉案社交平台“陌语”已下架涉事账号并配合警方调查。
(完)
注:本文基于模拟新闻场景创作,人物及事件均为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